最近,家暴这个词,可谓是火遍了整个网络。因为这个词,把家暴上升到了法律意义上。家暴不是家暴。家暴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精神上的暴力。如果说,因为女性本身在婚姻中的弱势而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的话,那么很多女性也并不愿意承认自己被家暴。我们就从一起发生于2016年1月9日的事件开始说起...
一、施暴者与受害者,一段婚姻走到尽头
据媒体报道,两人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之后因工作原因交往。2016年1月9日,两人开始争吵,动手打架。后来,男方因家暴对女方拳打脚踢。受害人报警后被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头部外伤”。经过治疗,被害人的伤势已痊愈。
二、事件发生原因
其实,从上述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家庭暴力的发生与男性本身的素质有着直接关系。男性在婚姻中,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牺牲,在家庭中才能更好地承担起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有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说,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就在于男性自身的心理素质不高。如果说是女方的心理素质不够好的话,那么这样的家暴事件肯定不会发生。当然了也不能排除男性本身的某些特质有可能会导致家暴事件发生时难以挽回。因此说,我们应该对女性进行更多的尊重和关爱。
三、法律支持家庭暴力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歧视,不得违背妇女意志,不得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只有家庭暴力才是违法行为,同时法律也支持家庭暴力。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哪些属于家暴。家庭暴力可以分为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例如: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辱骂、殴打及强制猥亵妇女等精神暴力就属于暴力行为。《反家庭暴力法》对精神暴力的定义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侮辱、诽谤、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虽然对精神暴力没有直接的法律界定,但是为了让家庭暴力不再成为一种伤害感情的借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