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我们每个人都想拥有的地方,但是现在家庭暴力非常常见,那么对于家庭暴力法怎么判刑呢?什么情况下家庭暴力可以构成犯罪?什么情况下构成刑法的责任追究?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暴力侵害人身安全,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妇女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实施殴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刑事审判中,殴打他人是一种直接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必须以伤害他人身体为目的,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刑法理论认为,如果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实施殴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实施殴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则构成虐待罪,在刑罚上是有较大区别的。我国刑法规定的虐待罪,是指对家庭成员或有关近亲属使用各种方法进行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的行为,对儿童采用殴打等身体伤害手段或者精神摧残手段以求使其达到伤害身体或精神折磨状态这两种方式所致的行为。我国刑法中以殴打作为刑罚手段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在我国刑法中所规定情节恶劣程度与一般的伤害罪或故意伤害罪中所规定的情节相去甚远,与虐待罪相比是很不相符的行为,因此刑法一般不以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之刑事责任而是对其处以刑罚,以达到刑罚手段最主要目的与最低标准相统一,起到惩戒作用。
3、虐待配偶,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虐待罪的构成要件。第一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节恶劣的;手段残忍严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使他人轻伤以上的。第二要件:虐待情节恶劣,是指多次实施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此外,还包括了经常性地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地以不给饭吃、冻饿肚子、长期生病等方式折磨家属;行为人还可能对受害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等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第三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受害人身体受到重伤、死亡或者使其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人在实施家暴过程中还实施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身体、名誉的行为;行为人同时还可能构成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4、对未成年人家暴行为的发生具有法定因果关系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暴力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重伤、死亡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遭受家暴行为后,如果其家人不能及时制止的话,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这样既可以避免受害人遭受二次伤害,也可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受到更加严重的家暴伤害。所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仅要靠法律制度,更需要社会层面的支持。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保护未成年人,社会上这些力量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5、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受害人要求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无过错等情况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缓刑);实施家暴被发现后逃跑或者有证据证明为家暴而逃跑、逃跑等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追责。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其本质是违法行为。所谓“重婚”就是指有配偶而生育子女或者其他异性子女,与他人同居生育子女等形式的家庭暴力;违反婚姻登记制度而同居生育子女也可以认定为“重婚”。《反家庭暴力法》将“重婚”规定为离婚条件之一予以禁止: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实施家庭暴力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遭受了轻微暴力或者面临了较重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很多时候还没有进行报案或者起诉,那么遭受了家暴以后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