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别人说家暴,但是没有听说过语言暴力算家暴吗?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夫妻之间如果出现语言暴力,也应该认定为家庭婚姻中的家暴行为。并且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才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是存在殴打或者虐待等等违法犯罪的情况。如果受害人已经受到侵害,但是又没有提出离婚,那么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1、有无家庭暴力的争议
家庭暴力问题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对妇女暴力一般都是直接实施,即使是轻微暴力,也是采取语言辱骂、捆绑、殴打甚至体罚等手段,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家庭暴力,甚至存在威胁侮辱伤害妇女。对此有些人认为,如果夫妻之间以殴打或虐待方式实施夫妻暴力,就应当认定为家庭中的家暴现象。也有一些人认为,家庭中施暴很普遍。他们认为,无论家庭是否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被禁止的,妻子对丈夫都具有人身权、财产权和财产性权利。如果丈夫不能控制妻子对他实施家暴并提供相应保护将使他丧失对家庭经济和婚姻制度的支配权和话语权以及在经济上、情感上等方面所具有起来的独立性。因此即使妻子存在这样或那样错误行为也不能作为家暴处理。
2、婚姻中语言暴力算不算家暴
这种行为属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因为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不是金钱可以衡量出的,而是暴力所导致的伤害性结果,所以其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夫妻间发生了这种暴力行为,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制止家庭暴力。要注意这类情况对于受害人和施暴者都是不公平的,所以最好就可以要求法律给予一定的保护。
3、家庭暴力报警处理的程序
家庭暴力报警后,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并将案件情况告知受害人,必要时会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受到了家庭暴力。如果伤情不是特别严重,也应该对受害人进行批评教育,不能采取极端手段。一般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一些地方设置了限制规定,比如禁止加害人对家庭成员实施其他形式的伤害;禁止加害人进入家庭成员住所等内容。但是这些限制规定都没有实际操作性,因为加害人很难执行。所以对家庭暴力报警后,也是要收集这些限制规定的证据。
4、对家暴受害人的赔偿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夫妻双方对家庭暴力的赔偿不一致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夫妻离婚时,即使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殴打或者虐待,但是造成对方精神损害,且给对方生活造成影响和经济损失,对方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虐待一方在遭受精神损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分为一般损害赔偿和特殊损害赔偿。在一般损害赔偿中对遭受家住人身损害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均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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