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家暴导致离婚,法院是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我国法律对离婚也有明确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施暴者因为家暴多次起诉离婚却没有得到法院的准许离婚判决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一、在法律规定的婚姻诉讼中,只要涉及到家庭暴力,一般法院都会支持夫妻双方去起诉要求离婚。
例如:《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并尊重其真实性。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出警记录、告诫书等文书、医疗鉴定意见等能够证明其事实存在或者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其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由此可见法律对夫妻之间涉及暴力行为的情况是非常重视的。
二、关于离婚时人身损害赔偿原则。
《婚姻法》第3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或虐待等行为致使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条第1款规定了夫妻之间因人身损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范围、原则以及赔偿责任等问题。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夫妻之间因家庭暴力而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是离婚时应适用赔偿责任原则的范围。对于无过错方因家庭暴力所致离婚时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也应适用《婚姻法》第38条规定的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不成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并经调解无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暴力形成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而提起诉讼后又申请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夫妻共同生活一方造成离婚损害等情况进行调解的;调解无效后申请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且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均未表示反对或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原婚姻判决的;调解无效后一方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但一方提出反诉的;调解无效后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但一方反诉或仲裁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又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九种情形之一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或故意伤害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的。”
三、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一方受到家庭暴力。
家暴一般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有家暴行为发生之后,家暴一方应当注意,第一,对方是否有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证据,如:出警记录、诊断证明、被殴打的照片、录音、监控录像等;第二,在发生家暴后是否有报警、就医、治疗医院、伤情鉴定机构等;第三,受害人报警后该事件是否被如实记录、真实描述;第四、受害人是否有伤情鉴定记录;第五,受害人遭受暴力时是否向法院起诉了身体伤害等严重暴力行为;第六,受害人是否存在精神障碍或残疾;第七,受害人受家暴影响后是否及时要求离婚或进行法律救济;第八、受害人是否要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第九、受害人请求损害赔偿时是否提出了赔偿要求(包括经济赔偿);第十、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是否存在过错;第十一、受害人认为加害人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构成刑事犯罪时是否提出了赔偿要求(包括刑事处罚);第十二、受害人认为遭受家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在发生家暴时要注意收集证据,要注意方式方法。
四、在起诉离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应向法院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身份证明材料;2、应在法院立案后2天内提出书面答辩意见;3、要有具体、明确的请求和理由;4、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保密;5、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及其内容。
五、对家庭暴力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夫妻双方因家庭暴力发生纠纷,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同时实施家庭暴力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意见》还规定了“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严重伤害或精神上遭受严重痛苦”应如何认定和保护等问题。离婚诉讼中关于家庭暴力程度有个较为统一的认定标准。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且确属“家庭暴力”,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家庭暴力行为性质、家庭暴力行为情节、受害人要求对身体施暴方予以精神赔偿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酌情判决是否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