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这一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行为,情节恶劣,经教育不改,强制其回炉重造。《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三)虐待长辈、妇女青年;(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是现实生活中最普遍的一种家庭关系冲突形态,由于家庭成员之间没有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它在现实生活中一般表现为“家丑不外扬”。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身体损害一般是指家庭成员间身体上受到暴力(包括身体暴力和性暴力)所造成的伤害,如皮肤烫伤、骨折或其他肢体损伤(包括语言表达障碍)等;精神损害则是指精神上受到侵犯造成对配偶或者子女长期、经常性地造成伤害、损害等精神方面侵害而造成精神痛苦和心理疾病等。而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予以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实施家庭暴力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或者重伤二级以上后果和死亡;(二)实施家暴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三、虐待长辈、妇女青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该规定可知,行为人对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等有暴力行为或经常进行打骂虐待,将这种行为认定为“虐待”,需要看双方是否构成虐待行为。若在一方虐待其他共同生活近亲属同时,另一方又有以上行为之一,则该情形应当认定为虐待罪。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丈夫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没有解决这一问题之前,我们不能采取“不告不理”原则。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指一方违反国家婚姻管理法规,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不以夫妻名义,而以夫妻名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是,如果只依据《婚姻法》规定,这并不构成重婚,更不构成夫妻感情破裂,只是道德上有瑕疵,这也是我国婚姻法在道德上最严厉制裁措施。但因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同样是构成重婚罪的一种行为。
五、有配偶者重婚
即有配偶者重婚的,对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拘役。对于有配偶者重婚犯了什么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有配偶者又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注:对上述两种犯罪行为,情节恶劣及情节严重均为一般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