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加害人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不是一种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社会现象。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遭受到精神虐待或者身体虐待的行为;同时,我国《反家暴法》还规定,对家庭暴力施暴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家暴受害方而言,受害人需要寻求司法保护(人身安全)。但在实践中,由于社会和当事人的不重视及观念存在偏差,对家暴受害者打击不力,导致家暴犯罪率居高不下。对于如何减少与家暴受害者接触和增加自身人身安全的机会,有必要让大家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我国《反家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4年3月3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规定了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禁止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4)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5)保护被申请人合法权益其他方式。人身安全保护令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二、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由于其自身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遭受家庭暴力后往往束手无策。如果想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则需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1.报警后进行报警求助能为案件的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以减少加害人的暴力倾向。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审理家暴案件时,会要求受害人提供加害人威胁、恐吓他人不得与其有任何联系等证据,从而使家庭暴力案件得以及时解决。3.向法院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书等,从而使加害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三、家暴受害人如何向加害人讨要救济权利
法律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家庭暴力告诫书、伤情鉴定书、被侵害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案记录、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加害人迁出户口并赔偿精神损害等权利。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实施家庭暴力中止、禁止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应当审查受害人提供的证据和加害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存在其他严重侵害其人身权利行为的情形。人民法院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认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受理:(一)夫妻一方因遭遇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二)夫妻一方被禁止实施家庭暴力;(三)当事人一方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四)受害人因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提起临时保护令;(五)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申请医疗救治;(六)受害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遭遇家人暴力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不宜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