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脑科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研究精神科疾病20余年。擅长治疗各种精神疾病。情感障碍及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精神分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情感障碍伴发精神行为问题、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睡眠障碍、双相情感障碍合并心理社会功能紊乱等精神障碍患者。温馨提示:临床上,常伴有抑郁症状、心境障碍症状、精神行为问题等心理症状和社会功能问题状态的精神障碍(妄想症、幻听症、双相情感障碍合并精神病性症状、精神分裂症合并精神病性症状、躁狂+抑郁双重精神病性症状,同时伴有心理问题;但这些躯体问题和心理问题并不都是精神病性症状,也不一定都是精神病性症状,因此需要医生根据临床表现进行诊断。”精神障碍伴有精神行为问题:抑郁和精神病性症状可能同时存在且症状较重,此时应综合评定患者在此两种状态下各方面的实际表现来确定为精神病性症状/精神行为问题/情感障碍/抑郁等复合临床症候群。
1.精神行为问题是患者在精神、情感、心理和行为等方面出现的一种或多种症状的总称。
症状是精神病性症状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出现的心理症状与行为问题可统称为精神行为问题。患者为一种或多种精神行为问题所引起。大多数症状与精神病性症状同时存在,但也有少数患者在抑郁、双相障碍或轻性忧郁症未发生精神行为问题时也可出现类似病情。常见症状有心境障碍症状(心境波动,易激惹或忧郁)、精神行为问题症状(过分依赖,自责,退缩或消极回避)、抑郁心境状态(精神活动减少,情绪低落,思维迟缓或反应迟钝,思维不够敏捷,兴趣减退,认知与行为异常,甚至有的病人发生自伤或自杀行为等)。此外,情绪改变也可出现在双相情感障碍患者中,但往往出现于单纯的抑郁状态或躁狂状态。
2.躯体疾病通常会导致患者在情绪和行为上出现明显异常,而这些异常在精神障碍的心理评估中,往往可以被很好地评价。
但不能作为疾病诊断的唯一依据。临床上,许多精神症状的出现,可能不需要用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就能判定。而应结合病史、相关检查及影像学资料等综合考虑,确定是否为躯体疾病及相应的心理问题。例如:双相障碍合并躁狂或抑郁;偏执性心境障碍合并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双相不稳态发作;神经源性精神病的特征表现为偏执人格改变、双相障碍(即混合性精神疾病);双相情感障碍(即混合性精神疾病);双重性情感障碍(即混合性精神障碍)等。对上述复合临床症候群,应进行相应的临床心理评估来确定其具体症状、发作时间、严重程度等,从而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精神疾病的诊断。
3.心理问题的患者有可能对健康产生威胁,但其精神症状并不足以使患者受到严重的伤害。
因此,临床医生应仔细评估患者的病情,并积极给予治疗和改善。因此,应当对病人进行定期检查。如果发现有下列疾病之一者,就应当给予积极合理的治疗:①躁狂发作:对于严重抑郁症患者或混合躁狂发作者,建议进行抗精神病治疗以控制症状,避免病情进一步发展。②抑郁症状:如果伴有抑郁症状者,建议先进行抗精神病治疗,避免病情进一步发展,否则应尽早采用抗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并应定期检查是否有精神症状。③轻躁狂:轻度躁狂发作时,患者可逐渐恢复正常,此时可以考虑使用抗抑郁药物进行治疗,同时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与心理治疗,患者可得到良好治疗效果。④偏执症:长期存在偏执妄想病史(例如因亲人逝世而变得更极端),以及伴有较多躯体方面症状,而病情又进展缓慢、容易复发的患者建议使用抗抑郁药物进行治疗,否则可引起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