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一个很常见的家庭暴力,不仅在我们国家很普遍,很多国家也有这个现象。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对受害人身体的伤害,更容易让受害者精神上受到伤害。那么,家暴后最晚多久可以报警?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施暴者的认定需要三个标准:有共同经常居住条件、经常见面的一方以及有证据证明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而这三个标准中对于施暴者可以说是非常苛刻了,而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家庭暴力。
1、禁止家庭暴力。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因家庭暴力而离婚、分居满一年仍未和好等情形,均可认定为家暴。因此,只要施暴人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导致的婚姻关系破裂情形,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仍然处于夫妻关系,并且有权对任何一方进行家庭暴力,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中有禁止家暴的条款。禁止家庭暴力是夫妻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突出的原则。它是离婚时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制度法规,同时作为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规则,更具有特殊之处。它在我国法律体系长期存在而没有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2、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受暴方轻伤以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轻伤以上的,对受害人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暴力行为已经达到构成犯罪程度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第一次家暴,受害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证据;如果是第二次家庭暴力,受害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如果是受害人不愿意离婚,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伤情进行鉴定,根据伤情程度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3、根据《反实施家庭暴力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下列行为进行劝阻和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身体暴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政治权利人员遭受家庭暴力的;(二)精神暴力的:严重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活的;(三)同居关系中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四)经常被家暴但尚未实施家庭暴力者。劝阻和报案,应当依法及时进行。紧急救助情形的,救助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警、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