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的夫妻,一旦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进行追索。第三者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益,第三者可以要求配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首先要弄清楚第三者是谁,如果对方是男性,可以要求其配偶赔偿自己因为感情破裂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医疗费等等。如果是女性,可以要求其丈夫在自己起诉离婚时赔偿自己因感情破裂而导致的精神损失,也可以要求财产赔偿。
一、为什么要追索配偶出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8〕16号)第18条规定:“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和情节轻重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第三者是指与他人同居或者已满二周岁不满三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且与他人有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婚姻关系无法继续下去:……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奸或者结婚后与他人同居,致使婚姻关系破裂……”所以第三者是指未满十四周岁,与他人通奸或者结婚后与他人同居,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对于婚外情属于重婚或婚姻关系破裂后导致婚姻关系无效或者被撤销、被宣告无效、被解除婚姻关系后发生的民事侵权行为等情况。
二、法院会支持吗?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离婚时,如果另一方或其配偶与他人通奸、婚外情而导致的离婚案件,法院不会支持。除非人民法院发现对方有其他过错,并且依据法律规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对方有其他过错是事实婚姻的话,即使双方离婚了,法院也不会支持,因为离婚后依然是一种不平等性秩序,双方仍然是要遵守婚内出轨罪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奸,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如何进行?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41条规定或《婚姻法》第43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财产性利益除外:(一)劳动者的报酬、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二)知识产权中权利人依法享有分取权利的其它财产性利益。离婚时,夫妻两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方面是平等的。有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义务,如果有违反其中义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并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一方可以请求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生活所需经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婚外情是什么?
婚外情就是发生在婚姻之外的、以寻找刺激为目的的恋情。通常我们认为婚外情就是发生在已婚家庭中的出轨。婚外情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有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或者在一起生活。第三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有婚外情。
五、男性可以追诉哪些第三者?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对配偶有虐待、遗弃行为的,损害夫妻感情的,侵害配偶合法权益的,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33条规定:与他人同居生活出现第三者与配偶重婚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最重要的规定。如果第三者与配偶重婚,其与另一方之间不仅有夫妻关系,还有可能是情人关系或者是同居关系,那么这两种关系都属于共同债务。无辜方只要证明存在无过错状态,其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