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以殴打、捆绑(或其他捆绑方式)、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的身体,精神等方面损害行为。但是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来进行相应处罚。对于家庭暴力有什么惩罚措施,对于家庭暴力在情节严重情况下还会面临什么刑罚的问题就成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中对家庭暴力已经有了相应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究竟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是怎么回事?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遭受了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恢复自己的人身自由。如果受害人不愿恢复人身自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受害人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或者无法自行保护自己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临时庇护场所。
二、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
家庭暴力造成身体伤害或者心理伤害的,加害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或者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家暴引发轻伤以上后果或致轻伤以上后果的,加害人、受害人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被申请人受伤在受到暴力侵害时没有精神障碍、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不满14周岁而实施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群体和组织。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一些地方已开始尝试立法禁止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三、家庭暴力构成要件与量刑问题
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暴力行为;二是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三是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与被虐待、遗弃等原因有关;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影响了被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是家庭暴力没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者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六是其他造成受害者身体残疾或精神损害等情况。上述认定只是“家暴论”的部分内容。“家暴论”并不是家庭所有人都可以实施的暴力行为,家庭成员之间实施暴力属于《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家暴罪”中“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这意味着在家庭暴力中不存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影响了被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一问题了。“家暴论”只会出现在理论研究中。在目前关于“家庭暴力问题”法律框架内的研究结果有限,因此理论研究是有意义且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