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暴力行为。暴力行为分为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而我们常见的家庭暴力一般都发生在夫妻双方之间。那么你知道家庭暴力应该怎么离婚吗?其实,在婚姻中出现家庭暴力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且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一、提出离婚申请
在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时候,法院会审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是否有申请离婚的权利,并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准予离婚;如果发现有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可以驳回起诉。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离婚协议内容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无和好可能;无子女,无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无其他和好可能。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就不能再准予离婚了。
二、提交的证据
1、书面申请材料: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向法院申请离婚。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暴力发生时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复印件;证人证言;书面申请材料等。2、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有其他证据证明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其他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之一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等情形之一(不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离婚案件。××,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男方提出离婚请求:(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被害人;(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而申请离婚是否有上述情况,法院一般会根据案情及双方同意程度进行判定。*,’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3款的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原告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如果是要求离婚的申请则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继续存在。
三、法院的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要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确实感情确已破裂,且没有和好可能的,应准予离婚。如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以上的,或因生活琐事经常互相谩骂或殴打对方的,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经常分居满两年以上等情况,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但应严格把握离婚条件,提出诉讼时,要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材料,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再提出申请离婚。这是因为家庭暴力会导致离婚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长达一年,而有过家庭暴力经历的人应该提前准备好材料,避免出现开庭审理时因举证不足而败诉。
四、离婚后的安排
虽然双方离婚时,还需要共同财产的分割,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也是保护自己的权利。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如果对方同意分割,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财产。如果不同意分割财产,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并共同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