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家庭暴力的形式有很多,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等。家庭暴力行为不仅会对受害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而且严重破坏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而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对于家庭暴力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当事人有要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那么,在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家庭暴力又该如何进行投诉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家暴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一)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二)伤情照片、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要求的其他证据。
1、向公安机关报案
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的不同的处理,并且还会对施暴者做出相应的处罚。公安机关一般会根据情节轻重来对施暴者作出处理,但一般不会对被家暴人进行处罚,这也就保证了被家暴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因家庭暴力而没有及时进行报案,那么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就会视情节轻重对施暴者做出相应的处罚。当然这种处罚要视情节轻重而定,只有情节较轻就会给予训诫、罚款等处罚,严重者就会给予拘留、逮捕等处罚。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者,受害人可以在遭受家暴之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要求法院禁止其实施家庭暴力、赔偿相关损失等等。《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候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判决,因此对于在处理这类案件纠纷时应遵循“调解优先”的原则,这样才能达到真正解决家庭家暴问题的目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家暴行为人对受害者施以言语上、精神上控制、经济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或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对受害者进行长期殴打或体罚或变相体罚,从而侵害受害者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等权利,这就会构成家庭暴力行为。因此,对于受害人而言,在遭遇家暴之后首先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其次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加害人进行制裁;再次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如果发现家庭暴力行为确实存在的话应及时报警解决问题。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当事人如果遭遇家庭暴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供的申请后,会对其发出询问笔录、开庭笔录,还会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准实施家庭暴力。一般情况下,身安全保护令不会对被申请人实施家暴行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后,家暴行为人必须履行义务,否则将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还将会面临法律制裁。所以当事人如果遇到家暴情况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以暴力行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法院可以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个月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受害人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受害人因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不予受理。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加害人的,可以依法申请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调解协议的也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