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是有权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而且有很多人会认为净身出户就是净身出户,其实不然,如果出轨轨导致离婚了,就不能够提出净身出户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有婚外情的情况,那么法院是肯定不会判决离婚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有出轨行为,有其他第三者插足夫妻感情的,那么就是不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但是,如果是有第三者插足到夫妻感情的,那么是肯定不容易将对方“净身出户”的要求实现的,即使要“净身出户”也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支撑。
一、可以离婚时要求净身出户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夫妻一方请求离婚时,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后,夫妻对于财产如何处理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夫妻双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未发现夫妻双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未发现一方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了适当处理。夫妻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和共同债务分担不持异议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因该等重大疾病所支出的医疗费是由其个人负担等情形之一,该等情形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认定为婚姻解除后才能进行相应离婚请求。
二、法院如何判定“婚内出轨”?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法院判定夫妻是否存在婚内出轨行为的时候,首先要明确的是,出轨行为是一种严重违反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行为,因此不符合道德伦理,所以对于出轨的认定问题无法给予法律上的支持。但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往往也不会特别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也就出现了一些错误的观念从而导致人们对于出轨这种行为一直抱着轻视态度:认为“出轨”与财产无关,因而很少注意“出轨”行为是否会对婚姻关系造成实质性影响。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三、离婚协议里写了“净身出户”是不是就一定可以实现?
不一定,只要能够证明“净身出户”,就可以实现。首先,从法律上来讲,离婚协议中要写明双方所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而如果是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不能证明双方所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次,从常理上讲,“净身出户”没有什么太大意义,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人能够证明对方对夫妻感情不和这种说法。最后,从理论上讲,“净身出户”只是一种道德上的约束。
四、如何证明协议中内容得到法律保护?
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离婚的情形,那么就要把协议内容完整保留下来,然后进行公证,然后才能得到法律认可。而如果当事人想要“净身出户”,则需要注意保留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因为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一般都需要提供相关发票,如果能够证明双方签订协议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证据,那么是可以证明协议中内容得到法律认可的。但是如果对方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不能够对协议内容进行法律审查。如果对方提供了相应证据证明双方确实签了相关协议,那么人民法院是可以采信此协议内容的。因此大家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因为这样才能够避免在起诉离婚中因证据不足而导致判决不准离婚;而且在后期也能够为自己争取到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