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近几年来,家暴案件越来越多,且已经成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形式之一。其中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实施的殴打、捆绑等肢体暴力,因财产纠纷实施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或手段,以及因感情不和而实施的精神暴力等。那么我国法律规定,有家暴行为可以报警吗?对家暴怎么处理?家庭暴力怎么解决?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律师事务所。
一、有家暴行为可以报警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发生家庭暴力的一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依法处理。第三十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应当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家庭纠纷;接到家庭纠纷报案后依法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应当制作调解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家庭暴力投诉、举报或者求助之日起十日内给予处理并告知受害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不依法处理或者拖延处理引发的重大投诉、举报或者求助行为我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对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但情节较轻的纠纷,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制止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除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外,还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存在实际关系、有无抚养等情况予以判断。(二)公安机关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后七日内,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单位。
二、处理家庭暴力方法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妇女和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患病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并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调解家庭矛盾。如果家暴受害者是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或其他不能自行处理的人,可以到辖区派出所申请临时庇护。庇护场所可由其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负责接待和提供保护。公安机关应当为庇护场所以及受害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并依法调查处理。
三、家庭暴力是否有家暴时效?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夫妻间任何一方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均为家庭暴力,有家暴时效。然而家暴并不是一个新名词,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家庭暴力做规定。因此,对于家暴的认定和处理没有统一的标准,很难进行统一的规范。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家暴只停留在身体伤害或语言暴力层面上。因此受害人所遭受到的暴力,就被认为是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患病的人不能构成本法中规定的实施家庭成员暴力的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时我国《婚姻法》第四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