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客车继承保留车牌号码
2022年11月9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北京号牌非营运小客车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通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号牌非营运小客车申请转移登记或变更、注销登记时,对原车已使用京A、京O、京Q、京R(新能源汽车除外)机动车号牌的,统一办理转移或注销手续;对新购置尚未取得车辆行驶证的新能源小轿车,统一办理新购置后初次注册登记。
同时,为便利当事人及时领取机动车检验标志,对已经完成转移、注销等登记的车辆,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直接申领检验标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2022年底前在北京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备案且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领本市电动自行车专用标识。
据悉,《通告》所称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是指核定载质量小于或者等于6吨,或者大于6吨小于10吨的汽车。其中,面包车按照额定人数计算,超过8人的为超员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