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个人京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租赁双方需要签订租赁合同。
二、车辆使用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提供本人名下无其他机动车(不含摩托车)的证明文件,以及《非营业性进京通行证》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三、申请人在网上提交信息后,系统会生成电子凭证。申请人凭电子凭证、纸质凭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正式号牌。
四、申请人应按照公安交管部门的提示和要求安装号牌的专用固封装置。未按规定安装固封装置或者安装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五、对已登记的车辆,驾驶人应当自注册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逾期不检验的,强制报废。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可以采取定期检验和不定期检验等方式实施在用车管理。
七、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环保部门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进入城市主城区的外地载客汽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发放通行证件。
八、经认定属于被盗抢、走私等情形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九、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出租、转借、涂改、伪造、变造、买卖、非法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139令第1项、第5项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北京小客车指标或者不按照规定参加摇号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收回其取得的指标,记入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或不允许参加摇号。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须知自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2023年9月14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