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单位名称、出租车牌号段及数量
(一)出租单位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二)车牌号段:京P0—京P9。
(三)租赁数量:20块。
二、申请条件
(一)本市单位和个人,名下未办理过北京机动车登记业务,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可以申请个人闲置车牌。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4.名下未办理过北京机动车登记业务。 5.非自然人申请个人闲置车牌的,还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受托人可以代办相关手续。 6.不属于国家财政供养人员。
三、受理地点及方式
1.现场办理。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2023年北京市个人闲置车牌租赁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由代理机构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到市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或分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2.网上办理。 申请人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点击"综合服务",进入"牌证服务",按照要求注册后,即可在线申办。
四、审核时限
现场审核通过后,一般5日内完成制证工作,10日内完成寄出证件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批期限的,市交管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此前已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