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京牌政策
1、申请条件:申请人须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已在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含)以上;或者持有《北京市人才引进通知单》等证明文件1年(含)以上。
2、审核方式: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备案回执,并通过"北京交通APP"或"交管12123手机应用"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3、车辆管理:租赁京牌车辆不得用于个人所有性交易,需办理登记注册业务。
4、处罚措施:《北京市查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标志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专用标志的","处2000元罚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
二、关于对2023年度在京租赁小客车指标额度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汽车消费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20〕8号),结合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及实际需求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在北京市租赁的小客车指标额度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市新增小客车配置额度为15万个。其中,新能源车配置额度6万个,占比60%;普通燃油车配置额度8万个,占比40%。按照上述比例测算,预计今年全市新能源车增量占全部增量的80%左右。
二、自2022年起,每户家庭只能获得一个摇号资格。同一申请人中签多个指标的,以最后一个摇号的有效编码作为该家庭的最终指标。逾期未完成确认延期手续或未参加延期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摇号资格。
三、自2022年起,每年5月26日起,在每月26日、27日的24时前进行当月配置的指标轮候排序。当月的最后一日为周六、周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时,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周六、周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进行排序。每月最后一天24时将更新当月轮候顺序结果。
四、单位用户参与摇号的,按其名下登记的小客车计算申请人数。每个单位可代表不超过10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摇号和竞逐购租用车指标。
五、单位和个人参与竞价和竞租用车指标的,应于每月25日前登录北京缓解拥堵网站进入小客车的阶梯式价格发布平台查询阶梯价信息。单位和个人可在阶梯价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交意向,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价活动。
六、单位和个人参与拍卖、出租和小客车的其他方式的,应在每月25日前登录北京缓解拥堵网站进入阶梯式价格发布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七、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金额最高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