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9日,北京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2023年度小客车指标额度配置公告》,其中明确提出: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不考虑个人和单位申请更新名下在京车牌的普通小客车(含新能源汽车)。
2、根据车辆使用、登记时间、行驶里程等因素综合判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示范应用新能源小轿车增量指标数量。
(1)2019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号牌的新能源小轿车,直接纳入2020年度示范应用新能源小轿车增量指标配置范围,按上述规则确定增量指标数量。
(2)其他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小轿车,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直接纳入2021-2022年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配置范围。
(3)2020年底前办理完成转移登记手续且未取得新购车辆正式号牌的新能源小客车,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直接纳入2021-2022年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配置范围。
4、为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控,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至2024年的每年6月和12月各设置一次摇号。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5、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小客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购买或租赁车牌。
据悉,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在充分听取了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之后出台的。《通知》中提到,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通知》中还特别明确了优先支持绿色出行、鼓励淘汰老旧车等措施,引导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