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租需要哪些材料
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购车原始发票或上一次过户票、保险单、购置税本、登记证书、养路费证明等。
2、车主与承租人签订的《北京市机动车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3、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居住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人收入证明、公司简介等。
4、车辆的权属凭证,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原车牌号牌、《机动车辆登记表》和《机动车行驶证》。
5、如果出租方是个人,则还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是企业则需要企业的相关证件。
京牌闲置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1. 车主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 填写一份《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京注册分公司申请书》(由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盖章)。 3. 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 拟新设立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名单(盖单位公章) 6. 新设分公司人员花名册(盖单位公章),包括拟新设立分公司的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等情况。 7. 《指定专管员岗位职责说明书》(盖单位公章)。 8. 股东会决议,同意新设分公司的章程; 9. 公司近期经审计的主要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10. 分公司办公场地使用协议,须注明租期,租用面积、用途。 11. 分公司印章样式2套。 12.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新设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到位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