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出租的通告》,提出将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进行出租。
根据《通告》,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广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出租业务,并推出多项措施支持相关业务发展。
其中明确,对已取得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申请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租赁登记,车辆所有人可通过指定网络预约平台或前往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共有约10万个有效普通车号牌和1万个更新后产生的普通车号牌,这些号段可用于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等手续。
此外,《通告》还提出,市交通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配套政策,包括:对个人名下无车的单位,经所在单位同意,也可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公交、环卫、救护、公安执勤执法、应急救援、消防、工程救险、新闻媒体、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使用。
同时,《通告》也明确了不得以租代售、转手交易、违规使用以及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