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男方给予女方家庭的物质补偿,一般数额较大。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彩礼的分割问题也是常见的纠纷之一。那么,离婚时彩礼怎么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相关案例。
基本案情原告:王某,女,1976年10月2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被告(原、被告):李某某,男,1974年11月1日生,汉族,系夫妻关系,现双方已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2016年6月5日,李某某与妻子王某登记结婚。2016年9月8日,经人介绍认识被告人张某某。后张某某多次向王某索要20万元现金作为结婚彩礼。因未达到法定婚龄等原因,双方于2018年初协商一致解除婚约。同年3月份,李某某与张某某再次登记结婚。2020年7月份,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2020年7月底,张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共同分割上述20万元彩礼钱。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20万元的婚前礼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依法判决支持了张某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