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进行财产分割的。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很多人会有疑问,自己的老公出轨了,离婚后他能够得到什么赔偿呢?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婚外情,那么老公出轨离婚老婆得到什么赔偿?在离婚时,出轨的一方可能会要求对方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可能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出轨给自己带来的精神损害,那么出轨的一方在离婚后,其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由哪一个方面来决定?有哪些具体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为人民**根据侵权行为伤害后果,按照受侵害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的。
(1)过错程度:指侵害民事权利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明显超过自己实际所能承受的范围,即法律对精神损害后果的标准予以确定;(2)侵权人主观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衡量损害赔偿数额与否的重要标准。过错可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恶意侵害他人民事权利行为的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违反道德伦理而实施伤害他人身心行为而不构成过失罪过;违反法律规定而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利行为而不构成过失罪过,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失。(3)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指引》第四款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离婚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行为人无过错时,不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因侵权行为造成离婚已经属于严重损害结果,但离婚分割财产只考虑财产分割而不考虑精神损害是否存在,这不利于保护公民财产权利;同时也可能造成家庭内部矛盾**升级,损害亲属间感情关系和信任关系。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以下原则:
1、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同时存在时适用过错原则:过错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只考虑对受害人民事权益的损害。如果一方实施了过错行为,但是并未导致婚姻关系解除,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遭受了损害,则不适用过错原则,只适用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相伴随原则: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因此根据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相伴随原则作出判决。2、损害事实存在与侵权行为共同存在时适用过错原则:如果行为人具有过错,但是并未造成离婚损害结果,则只能适用过错原则进行离婚损害赔偿。3、损害事实不发生与侵权行为同时存在时适用过错原则:当存在损害事实时,应当综合考虑损害后果、侵权人主观恶性、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认定。4、赔偿数额与侵权行为方式及造成后果相联系原则:在共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过程中,如果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民事权利活动,则不可以适用此原则。
3、法官解释,一般应认定出轨方具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等过错,因过错导致离婚的应予以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行为对夫妻感情的影响、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综合判断能否认定侵权行为及其结果,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和范围。《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对重婚、与他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等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同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也是一项惩罚性制度。即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一种精神赔偿制度,但由于其只能赔偿精神损害,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只能对涉及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部分进行规定和适用。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赔偿范围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包括:
一方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离婚损害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法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不包括因侵权行为而给重婚配偶方造成的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参照该数额确定赔偿责任和承担方式。无过错方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扣除无过错方因过错导致离婚后家庭关系恶化而造成精神损害后果;没有过错方请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扣除因其过错导致离婚后无家有儿女而产生心理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