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丈夫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后,想离婚却不敢离。有时候甚至想放弃婚姻,以另寻新欢。这是为什么呢?首先夫妻一方有出轨的行为时是可以提出离婚申请的,不存在“我想离婚,老公不离”的问题。如果丈夫或前妻反悔不认,则需要我们及时找律师咨询和沟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当然在处理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1、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否则即使有再多过错,也是对自己没有保障的行为。
所谓自愿,是指婚姻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是要以夫妻双方能够完全遵守法律为前提的。婚姻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情,都会在这个时候产生,只要双方能够相互体谅,彼此都有悔改之心,那么就可以离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因各种原因导致最终“和好”成为可能。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夫妻在发生离婚的时候,都是选择先调解后提出离婚。但有些人会以种种理由或条件坚持自己的不愿意协商处理的行为。当然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也会有相应规范,在这里我们不做讨论。_,如果双方已自愿结婚并**多年的话可以申请离婚;但如果双方为追求更好关系而选择**生活的话则无法要求离婚。
2、婚内出轨并不是导致离婚的唯一原因。
婚内出轨仅仅是婚姻关系中的一个小小的***,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问题和离婚,都并不是唯一原因。如果丈夫出轨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或及时改正,则有可能造成妻子心理和精神上所承受的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妻子的种种出轨行为时,要以平常心去看待。如果是一时疏忽和大意造成的错误就不能再原谅了;如果是道德上不良行为造成的过错也不能因此就要求对方去改正、弥补等;当出现了一方出轨行为之后仍然不愿改变时就需要咨询律师进行处理了。
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抚养权归属问题是法律规定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它与夫妻之间所履行的道德义务有着直接关系。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当然孩子归属夫妻双方时还是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家庭条件、孩子是否有学习条件等。如果一方有抚养权却无探视权或探视权未及时保障或者探视权被剥夺后无法再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就应该采取其他措施来保障孩子的利益。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父母双方均无过错:(二)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父母一方有**、吸毒等恶习习屡教不改;(四)因抚育子女一方受伤、患病或死亡,使子女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五)其他导致子女与父母不相认的情形。”具体情形可以依据子女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法来保障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