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婚姻的致命伤。
出轨,是对另一半的不忠,也是对自己家庭的不爱,更是对社会的背叛。
在离婚率居高不下、出轨事件层出不穷的社会背景下,新修订的婚姻法中,对婚外情的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分割条款,第四条约定该条款无效。因重婚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如果妻子出轨3次以上,丈夫是可以提出净身出户的,而妻子也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那么什么是"出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配偶才能与他人同居。但现实生活中,有些男女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被俗称为 "事实婚姻"。
所谓"事实婚姻",就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这种关系不受一夫一妻制原则的限制,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的法律地位。因此,"事实 婚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调整,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出现纠纷,应适用相关法律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