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律师在网上发布了一个案例,一个男性律师给他妻子打电话说,他和妻子已经结婚多年了,现在有了孩子,想离婚,但因为两人的性格不合,婚姻生活已经走到了尽头。这个案例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而在最近几年,离婚**的数量逐渐增多了起来,甚至有一些地方出现了男女共同申请离婚的情况。其实,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离婚的方式也在不断改变。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准备。尤其是到了目前这个社会大环境下,离婚已经不仅仅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1、婚前财产
对于离婚,在一定程度上,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都会被计算在内。所以,婚前财产也是需要进行了解,尤其对于女方来说。首先要知道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的。其次,如果女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一样等级的,那么在分割时往往会有很大差异,所以必须要知道这一点,才可以在离婚时保护自己的权益。但不管婚前财产是属于哪一等级,在离婚后,女方都可以通过申请分割财产来对婚姻进行维护。
2、离婚时孩子判给谁
孩子的问题在离婚时,是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的。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而孩子一般都是跟随双方生活;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则会将注意力放在双方能否达成一致意见上。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时,则需要通过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方式及抚养条件。如果两人在抚养权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抚养方式上的调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孩子的利益。当然了,如果夫妻双方并不是完全不想要孩子,也是可以商量的。因为孩子可以给双方带来更多欢乐和幸福。
3、夫妻财产的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双方约定将个人财产用于投资并获得收益的,婚后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前签订财产信托,并将信托财产用于家庭共同财产管理等情形下,该信托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重婚罪一般情况下是指与他人**生活期间所生育和所负债务同时侵犯了配偶方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而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