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北京小客车指标申请人数持续减少。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机动车摇号指标申请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将连续3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申请人,由"累计24个月"调整为"累计72个月"。
据悉,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小汽车配置调控政策,明确在北京市办理有效暂住证、居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京籍人员,拥有北京户籍人员参与摇号的权利,即每户家庭只能有1人获得购车指标。
近年来随着本市人口规模不断壮大和城市发展需要,每年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配置的增量指标数量已不能满足市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出行需求。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需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机动车摇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审核标准。对近5年内无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取消参加本年度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的比例限制,按现有规则执行。
二、延长参加本年度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的个人名下无本市登记的中型和小型载客汽车,其车辆所有人应当名下没有在本市的登记注册的其他中小微型载客汽车。
三、对于在2021年底前已经取得有效期的旧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继续作为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提出增量指标申请。
四、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9〕8号)文件规定,2022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不受配额限制;2023年起,每年度配额比例不超过当年个人新能源乘用车总量的50%。
五、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对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的残疾人给予加分照顾。具体加分分值及认定标准见附件。
六、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区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税务、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