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中,有些夫妻因为出轨而离婚,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这种精神损害赔偿不一定是一种直接的损害赔偿,也可以是间接的损害赔偿。间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一般情况下,只有在离婚时女方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配偶与他人**、实施家庭暴力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禁止对配偶有欺诈、胁迫等行为,禁止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因遭受家庭暴力向人民****请求离婚的,应依法予以支持。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条款对家庭暴力的界定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即“有配偶与他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有配偶与他人**”可分为:第一种是以夫妻名义**;第二种是以夫妻名义实施家庭暴力;第三种是以**关系名义实施家庭暴力;第四种是以其他形式实施家庭暴力;第五种是以暴力方式实施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不属于人民**的受理范围且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也不受上述规定明确的限制。
2、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行为或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
《婚姻法》第34条规定:“有**家庭成员行为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是对家庭成员实施性**、遗弃的规定,是对离婚后受害人人身权益保护特别规定,但对于婚姻法其他有关家庭权益保护规定还有待完善,因为有可能会影响对婚姻的情感判断。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夫妻一方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却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但是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夫妻一方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3、重婚或与他人**,经教育不改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与他人**既包括**期间所生子女抚养问题。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性关系问题;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性关系后又与他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性关系等其他重婚行为之情形。在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有过错的夫妻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非重婚。
4、因重婚或与他人**导致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案件处理**应当予以审理或者判决。
在没有判决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请求不得得到支持。因重婚或与他人**导致离婚的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审理结果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因此婚姻关系被解除后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夫妻因重婚或者与他人**导致离婚,时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情况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即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失)。一般在**判决后,女方就可以要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
5、人民**审理离婚案件中认为原被告之间构成了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存在,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六)有重大债务**的。夫妻双方有上述法定情形之一,人民**应予准许离婚。离婚时,有重婚、有**、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此在夫妻双方有过错或者重婚的时候是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即使在离婚**中也是如此,在双方没有过错的话,离婚时双方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这样的话才能维护自己家庭的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