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收汽车指标收费标准
一、申请资格条件
1、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且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为家庭唯一或主要生活用房。
(2)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三轮车,累计数量均不超过5辆。
2、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3、持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二、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请人通过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提交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审核部门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
3、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确认,具体安排以本区对外发布的通知为准。
5、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摇号抽签。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摇号产生的普通指标和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分别配置给参与本次普通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家庭或个人和非参与本次普通小轿车增量调控的家庭或个人。
2.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配置情况如下:2022年12月26日0:00至2022年12月27日24:00期间完成注册登记的纯电动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022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注册登记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020年度之前已获得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在用车主可自愿选择是否更换为纯电动小轿车。
3.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赠予或继承取得的新能源车辆专用权,但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发生转移的情况除外。因违反上述规定取得的新能源车辆专用权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收回,两年内不受理该单位、个人的增量更新指标申请。
4.单位用户应当将获得的全部新购车辆的备案回执联随车携带,以备查验;个人用户应当将获得的全部新购车辆的备案回执联随车携带,以备查验。
5.单位和个人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凡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其当年及后续年度摇号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