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北京小客车车牌租赁价格表
1、普通小汽车(蓝牌)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租金标准为3元/月·车。
2、新能源小轿车(绿牌)按同期市场租价的50%计算。
3、出租车: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燃油出租汽车基准租价为3元/月·车,使用纯电出租汽车的基准租价为2元/月·车;使用燃气出租汽车的基准租价为4元/月·车。
4、网约车:每24小时为一个周期。燃油网约车的基 础 租 价 为 3 元 / 月 · 车 , 使用 纯 电 网 约 车 的 基 础 租 价 为 2 元 / 月 · 车 ;燃 气 网 约 车 基 础 租 价 为 4 . 5 0 0 0 元 / 年 。 液 体 燃 油 、 燃 料 、 氢 能 、 醇 类 、 乙 醇 等 属 危化品运输车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5、载客汽车、专项作业车和校车载客的核定载人数分别为7人、9人和10人以上,且不超过15人的,免收车辆注册费。
6、其他车型及非营业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参照普通号牌车辆收取租赁手续费,具体以各租赁企业公布的为准。
7、自2018年起,北京市取消对巡游出租车的承包费、管理费,不再收取经营权溢价。
8、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申请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申请人应当交回旧证并提交新的申请表。已办理过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需要再交回原证。
9、从2021年11月起,北京将全面实行电子检验标志,在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时,系统自动识读电子检验标志信息。驾驶人在驶出或驶入道路时可以主动申领、出示电子检验标志,方便群众出行。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北京市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的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未喷涂放大的号牌号码的,认定为假**违法行为。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认定为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情形,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