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遭受到家暴的行为,而现在,家**为已经上升到刑事犯罪的行列。那么,施暴者会被判刑多少年呢?如何防止家暴呢?对于家暴应当采取哪些法律措施呢?
1、法律规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制止和依法处理家庭暴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离婚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有监护条件的父、母或者其他**属,可以向**请求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2、**机关的告诫书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的规定,**机关对家庭暴力行为人实施告诫制度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孕妇、哺*期妇女等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如果没有收到告诫书或者**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存在矛盾的话,那么当事人应该及时到****,**可以根据双方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不成就应该**到**,而不是直接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反家庭暴力法》赋予了家暴受害人更**权选择和权利。另外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二条第2款规定对轻微家庭暴力不予处罚,但可以责令加害人立即改正、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管一年之内不准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责令加害人迁出家庭住所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告诫书也可以作为证据。这就使**机关出具告诫书在很大程度上有据可查。
3、被害人和受害人诉讼代理人可提起反家暴诉讼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在审理家庭暴力案件中,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决定对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救助管理机构予以训诫,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决定对受害人及其**属实行保护性措施。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因受到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机关报案或依法向人民****。人民**受理后,应当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4、当事人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条件的,人民**应予准许。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应当以申请人不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条件。如果申请人已经离开受害方的住所,或者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况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人民**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处分。**机关接到该申请后5日内予以处理;情况复杂不能及时作出处理的,应当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移送案件;情况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受害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对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受害人,可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保留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保留人*扰、**、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属;禁止被保留人*扰亲属。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人民**可以根据相关人员的执行情况,裁定撤销被保留人资格,发回原人民**重新作出。人民**审理后裁定的案件,应当自作出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不包括撤回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