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性在结婚后,可能会遇到家暴的情况,家暴的行为是一种很常见的,当婚姻破裂的时候,那么对于离婚债务怎么分,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离婚后,另一方有重婚、有家庭暴力、与他人**、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人民**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分割的财产范围应当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物和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物。那么关于家暴离婚债务怎么分这个问题有哪些呢?
1、如果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因一方个人原因所负,那么离婚时应该予以分割。
这一点,与婚姻法的规定相悖,如果债务发生在夫妻间是可以单独提出离婚的,那么作为债权人只能以债权人为主要诉讼请求,而不能以债务人为主要诉讼请求。所以,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之一(另外还可以要求离婚时确认为个人财产),又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属于自己的个人债务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标准之一(另外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但是,在夫妻债务的分割上与婚姻法的规定有所不同,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虽然婚内遭受家暴或者婚内遭受暴力是法律上的一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婚姻双方及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也会被视为非法的共同债务进行清偿的责任边界是不清晰的;其次当债权人能够证明“家庭暴力”存在时一般不能证明该属于家暴或家庭暴力的共同债务;第三对于家暴离婚债务怎么分也是应当以诉讼来进行处理的。
2、如果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离婚时应根据债务来源等因素由双方平均分担还款责任。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前,一般是由**判决的,但是也有不完全是由**判决的,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看夫妻双方对债务本身有无共同承担责任的态度。如果双方共同承担了债务,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离婚时均未共同债务的,则需要根据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有无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进行区别对待。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婚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及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平均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夫妻共同经营活动所负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借款时,根据婚姻关系、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适用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均未举债或者不共同举债不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存亡的严重后果,且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了合意;也没有共同举债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举债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发生而是基于一方所负债务的原因等情况时,则应该对该债务予以适当分割;如果夫妻另一方不能证明其与债权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时所负债务是基于不正当目的产生的,则应当对该债务予以合理分割。
3、夫妻双方对债务进行了约定的,从约定的约定”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债权人应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没有进行约定的,则债权人只能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举证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对于婚前负债这个问题,最高人民**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诉求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夫妻共同债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
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拿到这笔钱的话,那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所以说,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大家都有了财产或者债务就应该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了。如果没有证据则不能成立,因为没有证据就无法认定这一笔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大家在收到离婚诉讼裁定书之后一定要仔细阅读裁定书内容。
5、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规定(草案)第三十七条还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判决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侵权人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人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及侵权行为发生时被侵权人所处的阶段、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对受害人的经济帮助等因素,确定侵权责任。因家庭暴力导致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原则上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存在家庭暴力的一方进行赔偿,但对于部分具有一定经济能力但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一方来说属于例外。一般来说对于离婚一方所欠费用并没有规定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但由于受害者经常处于无助的状态之中,因此这种制度就很容易成为受害者维权的对象之一。对于上述家暴离婚债务怎么分这个问题我想大家都已经了解了关于家暴离婚债务怎么分这个问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