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本法共九章六十一条,分别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家庭成员的安全、禁止家庭暴力、消除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和妇女产生影响等方面对家庭暴力作出规定。反家暴法颁布之后,中国反家庭暴力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家庭暴力指以殴打或者**、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保障受害者权益的法律也需要有一个配套制度,来维护家庭暴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尊严。
一、法律对家暴的定义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不仅包括身体侵害行为,还包括精神侵害行为以及语言折磨等方式。当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时有可能导致受害者身心受到伤害,受害人有可能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有可能导致受害者在民事诉讼中受到诉讼时效限制等其他侵权行为的发生。此外,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原有在生活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和对生活的信心、自尊和自爱等社会价值取向。
二、保护措施
法律规定了受害人可以向**机关报案,要求警方依法对施暴者进行处理。但是**机关处理报案不能决定是否立案,这是反家庭暴力法设置的一大关键条款。实践中,**机关一般会选择对受害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并及时向**机关报案登记信息。但是对于受害人的具体信息往往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收集和保密。所以在反家庭暴力法中需要规定一个保护期或者禁止令制度。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规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保护,从而保障他们生命与财产安全。实践中,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应当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人若没有违反保护令措施的,**可以给予其暂缓做出禁令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话应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外,人身安全保护令所适用的**不限于人民**。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基层人民**作出民事裁定的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因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