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家暴的新闻频频上热搜。前不久,一名24岁的云南女生在网上向朋友求助。她告诉朋友自己的丈夫已经两年没有回家了。而对方却丝毫没有在意她的感受,还不断骚扰她和她的孩子。事后这名女生将男生拉到客厅里面,两人又吵了起来。而男生则将女生拖至沙发上不断的殴打,直到这名女生无法忍受才报警离开。
一、什么是家暴?
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暴呈现出“多发于农村、城市”、“隐蔽性高”的特点、给家庭成员造成极大伤害的“三性”特征。据统计:2018年我国共发生家庭暴力案件470万件,平均每天2.7件,占婚姻家庭案件的3.3%。其中女性家暴案件占全部家暴案件的30%左右。而现实中,我国大约有40%的家庭存在家暴行为。
二、家暴有哪些表现形式?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暴力。在我国,涉及家庭暴力行为的一般有:1、身体暴力:主要表现为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主要包括拳打脚踢、捆绑、禁闭、精神折磨、言语侮辱等暴力行为。2、性暴力:包括性暴力和性虐待行为。主要表现为经常性地拳打脚踢、用手推搡、拉扯上衣、裤子、打、摔等。3、经济暴力:指经济控制行为或对经济控制行为以经济占有为目的而进行控制和支配。
三、反家暴措施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受理。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需要进行调查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协助;需要出具告诫书及伤情鉴定意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出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应当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