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一种常见的家庭暴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成员之间实施了家庭暴力的行为。当事人如果发现家暴行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家暴”起诉离婚能判离吗?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查明夫妻双方确已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后如没有特殊情况也没有接到人民法院的判决,在六个月内又发现对方实施了家暴行为的话,应当中止原离婚诉讼,待双方均无过错,且有新原因后再诉讼离婚。
1、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并不存在夫妻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一说。
如果夫妻之间有一方以暴力、虐待等方式实施的婚姻关系,不管以何种理由起诉离婚的,法院是不会支持配偶一方离婚,而是会判决不准双方离婚。这个判决不能作为双方因感情不和而起诉离婚的依据。对于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来说,如果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不得不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法官也是不会轻易判决不准结婚双方离婚从而宣判不准离婚这样一种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有了配偶并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有和好可能的情况下应准予离婚。而对于其他诸如“丧偶式婚姻”、“重婚”等因素造成两人感情破裂而不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呢?那是不能直接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或者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终止的。
2、从《婚姻法》规定来看,家庭暴力不属于夫妻离婚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一条件。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二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应准予分开居住。分居期间,子女的抚养、赡养问题,可以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处理。这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前,夫妻只能分居满二年,也就是双方分居满二年后才能允许分开居住。但我国《婚姻法》中并未对分居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法院作出这种判决可能更多地考虑个案实际情况。如果法院确实无法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重新判决。
3、家庭暴力主要包括三种形式:
一是对家庭成员肉体上的摧残,例如用木棍、烟头殴打,打人者多是男子或女性;二是对家庭成员精神上暴力,主要是对婚姻关系中遭受家庭暴力男女的精神折磨,如用针扎、砸脸盆、割耳朵、撕衣服等;三是对被害人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伤害性行为;四是对被害人行为方式的侮辱和伤害他人身体等;五是对被害人人格进行侮辱和伤害。暴力犯罪案件中一般受害者身体都有损伤或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痛苦和障碍,一般可分为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跟踪、骚扰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