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作,为了方便上下班,我租了一台京牌车。现在,我想把旧车卖掉,再换一辆新车。可是问题来了:我之前的车辆是租的,能不能挂在自己新的车上?
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转移登记。
因此,如果您的爱车是租赁来的,那么您需要先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原车主不再享有该车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出租、出借等),并约定由受让方取得该车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同时约定受让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将车辆交还原车主,并由原车主签章确认。
此外,《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自2022年11月1日起,外省市号牌载客汽车不得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也就是说,"京B"开头的号牌车辆只能进入六环内。如果您之前的车是在六环以外使用的,那么就需要提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备,以免违反上述政策而被罚款。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令139号)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合格标志。逾期未取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收缴期间强制报废。所以,如果我的车辆已经过了3年的免检期,是否还能继续使用,是否需要重新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超过5年的,按照第五条规定执行。由此可见,5年是个分水岭。在此之前购买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长期不用且无交通事故等原因可以免予上线检测。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超过了五年期限,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拼装等情形存在安全隐患,仍需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面临被处罚甚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因此,建议广大市民朋友尽快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