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三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工作安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额度管理办法(修订)》(京公交规【2017】4号)规定,2021年至2022年度已获得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资格且未发生转让的新能源车企及产品信息将对外公布。
一、本期分配数量
本期分配数量为838辆。其中,单位用户262辆;个人用户672辆。
二、申请条件
1.在京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企及产品。包括:北汽集团、北京现代、北京奔驰、北京汽车、比亚迪股份、奇瑞捷豹路虎汽车、华晨宝马、广汽乘用车、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日产、长安马自达、长城汽车、吉利控股、江淮大众、江铃集团、宇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安徽江淮、江西昌河、海马汽车、四川野马、众泰大迈、浙江豪情、国机智骏、知豆电动等。
2.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企业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不存在涉诉情况。
3.企业具备生产或销售纯电动车型的能力,拥有纯电动车型样车不少于50辆。
4.企业完成国家规定的公告目录车型准入和质量安全检测,车辆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通过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环检中心)的定期检验。
5.申请人在其他城市有符合要求的产品供应,但不在本期分配范围内。
6.申请人应承诺其名下所有在售和拟售的车辆均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如出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将取消该申请人申报资格。
7.同一申请人最多可提交5个有效编码进行审核,一个身份证只能对应1个审核编码。
三、审核标准
1.技术性能指标。主要包括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续驶里程不低于250km;电机功率密度不低于160w/kg等。
2.安全性指标。主要包括电池系统热失控温度不超过65°C、电池单体故障率不超过5%;动力电池系统不起火不爆炸,高压线束绝缘电阻值>500MΩ;驱动电机电枢轴功率不大于400W,转速不大于3000r/min等。
四、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相应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获取信息。如有任何咨询或投诉建议,可向市交通委反映,联系电话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