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之间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况,那么夫妻之间是需要向对方进行赔偿的。那么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也是存在一定问题的。下面一起来看看我国关于夫妻感情破裂责任分配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吧!
1、《婚姻法》第46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与他人**的;(2)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的(包括事实婚姻和法律婚姻);(3)**、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的;(4)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该条在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就上述情形进行了规定。如果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分别是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有配偶者**、吸毒这样的方式导致离婚的前提是什么呢?首先当然要考虑这是对方不忠配偶造成离婚后是否还能够进行重新组建家庭的前提条件而不是仅仅以这些原因是否可以进行重新组建婚姻为前提条件;其次要考虑是否以损害对方配偶身体健康作为前提条件;最后还要考虑婚姻是否存在着不忠诚配偶后是否会造成对方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的情形。当然具体还要结合**审理情况来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具体判决结果。
3、《婚姻法》第47条明确了夫妻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等恶劣情节的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权利。
有配偶者与他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当事人都应对对方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其他人**”,虽然属于夫妻一方“婚外情”的情况,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该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对于这类“出轨”的案件要谨慎处理,当事人应对此谨慎注意。
4、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是在法律规定中,对于夫妻一方的法律保护范围。其主要内容有: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损害其合法权益,致使其精神损害,以及对家庭成员长期不关心、不照顾,对家庭成员缺乏必要的关心,缺乏必要的照顾,长期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不履行夫妻共同义务等。..比如对于夫妻一方**,对家庭成员长期不关心、不照顾,长期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不履行夫妻共同义务;对家庭成员长期不关心,长期不参加当地或本地区的正常社会活动等都应该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在精神上有**、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记录,等等。如果是因为家暴或者**导致离婚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者,只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对这些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但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夫妻间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了!
5、《婚姻法》第47条规定了在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对损害赔偿的承担问题。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认定无过错方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对损害负有赔偿责任;对方虽系重婚但并非有配偶者与他人通*,且重婚也未导致离婚”。当然除了这种情况外,如果对方在与人通*后将此事公之于众或到**机关报案而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无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那么这种无过错方只能对对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如果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无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话,这种无过错方可以作为共同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后果。我国法律规定过损害赔偿法上包括哪些种类?例如《婚姻法》第47条第3款规定,“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中存在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离婚损害赔偿种类包括婚姻家庭性损害和非婚姻家庭伤财产保险类等四种类型。”所以在确定民事责任主体时要考虑到各个因素而进行不同情况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