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婚姻中最不能容忍的事情之一。
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但是,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却让很多夫妻头疼不已。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三个案例,看看她们是怎么处理家暴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的。
一、李女士与刘先生
李女士和刘先生于2016年登记结婚,并于2017年生下一个女儿。婚后,两人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和冲突。
有一次吵架,刘先生的妻子从外面回来,发现家里一片狼藉,便质问刘先生发生了什么事。结果,刘先生竟然对李女士大打出手,导致其右眼被打伤。
后来,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但关于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他们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二、王女士与张先生
王女士和张先生于2018年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2019年产下一个男孩。由于张先生的性格比较暴躁,所以两人结婚后经常发生矛盾,甚至发生过肢体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