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小客车指标交易流转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北京将正式实施小客车指标转让制度。《办法》共7章45条,从总体要求到指标管理、转让服务、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根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58号),北京此次开展的小客车指标转让适用于个人和单位名下的京牌小客车(含新能源车)的转让业务。
二是规范了基本条件。申请办理在京使用小客车配置指标进行交易流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轿车;
(二)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轿车均已取得车辆行驶证3年以上且处于在籍状态;
(三)名下未办理转移登记的国产、进口机动车不得用于办理转移登记。
三是完善了相关程序。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完成在京使用小汽车配置指标进行交易的申请:
1.登录北京市交委网站进入"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后在线填写并提交信息。具体操作说明可参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栏目中的"新办业务"。
2.前往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提出。具体事项请咨询所在区的政务服务窗口。
3.通过北京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出申请。该平台为全市统一、全量数据、全程留痕、标准规范的网上服务平台,目前暂不支持个人用户注册及提交信息。
四是优化了监管措施。对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罚。《办法》还明确,除上述情形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与本试行管理办法不符的行为。此外,《办法》还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如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等等。
下一步,市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首都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实际,持续深化"放管服效"**,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