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能源车牌租赁转让价格表
北京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分为普通小客车专用和普通货车专用两种,采取全国统一制作发放、统一监管的模式:
1、普通小型客车(蓝牌)的申请条件:
(1)本市注册登记,已取得有效《机动车行驶证》或临时号牌。(2)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专用装置。(3)车辆需通过国家检测认证。
2、普通大型货车(黄牌)的申请条件:
(1)本市注册登记,已取得有效《机动车行驶证》或临时号牌。(2)安装了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监测等设施。(3)车辆需通过市**交通管理局组织的安全技术检验。(4)车辆未发生过造**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3、悬挂外阜车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以内道路和通州地面道路除外。
4、使用原车京B牌照办理过渡性***明,在六环路内道路上通行。
5、对已经领取过外埠核发的蓝色进京指标、长期驻留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领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
6、持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的旧版纸质居住证的外省来京人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换发手续,并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持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旧版的纸质暂住证的外省来京人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换发手续,并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持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0日旧版的纸质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须提供24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9、经相关部门认定具有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在用车单位,暂停向该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发放增量指标;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其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情形均不属于限制或者禁止上路通行的范围。
11、本通告自2022年9月25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有关政策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