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是有感情的,不会轻易离婚,但是为了孩子双方还是在考虑离婚后是否有一方出轨,如果出轨的一方还想要提出精神补偿,那一般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如果没有证据不足是不可以提出了。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之间应该敬老爱幼;禁止家庭暴力;禁止**、遗弃家庭成员。”这里所说的“家庭暴力”指的是配偶实施了家庭暴力,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内的“家暴”就属于家事犯罪。
1、配偶实施家暴的,可向**提出精神补偿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婚姻法】第十八条:“离婚时一方因实施家庭暴力被解除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前提是不存在过错。所以,无论“家暴”与否,都有权要求精神补偿的。
2、有证据证明,配偶实施家暴的行为给未成年子女或父母带来一定影响和伤害的,离婚时可依法判决由该配偶履行抚养义务或赔偿一定损失。
关于精神补偿,法律规定可分为精神补偿和物质补偿两种方式。精神补偿是指因为婚外情给另一方带来感情伤害的经济上的赔偿。一般情况下,物质补偿主要分为人身侵权类、财产返还及其他损失赔偿等等。其中人身侵权类可以由受害人自己提出要求,精神补偿可以由配偶来提出或提供,主要是看在生活中是否出现了对家庭不忠的行为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将精神损害赔偿作为财产损害赔偿的一种方式来进行裁判,如果婚姻关系中存在家暴这样违反法律规定行为并且导致对方身体受到伤害而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话,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同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婚姻登记机关作出有利于夫妻二人的判决。
3、配偶双方实施家暴被致伤住院的话,可请求精神补偿费。
《婚姻法》第52条和第57条是关于离婚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是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造成受害人住院治疗一次以上,则应当支持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如果是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造成受害人死亡,则应当支持死者的死亡赔偿金或者丧葬费;如果是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造成共同财产减少的,则应当支持夫妻共同财产中减少部分所对应的价值;在离婚时,人民**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和公平原则判决支持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上述规定虽然从立法目的上看比较简单、明了,但具体到实际操作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如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而被致伤住院的话如何分割精神补偿费?**如何审理?这些都需要具体分析。
4、配偶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但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给付扶养费等。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子女都是需要抚养的,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子女财产也是有约定的,一般是按照孩子的抚养费来分割的,对于财产少、没有约定的,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有婚外情的话,那么**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扶养费数额并对夫妻感情破裂而进行判决。如果双方没有感情破裂也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就不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了。以上就是关于婚内出轨的问题。